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州牧

州牧

官名。省称牧。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州部,各置刺史监察诸郡,秩六百石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更名州牧,秩二千石,位次九卿。哀帝建平二年 (前5) 复旧称。元寿二年 (前1) 又改州牧。东汉复置刺史,逐渐演变为州一级行政长官。灵帝中平五年(188)天下纷乱,刘焉以刺史威轻,建议改制州牧,选重臣以居其位。灵帝从之。州牧掌全州军政大权,地位高于郡守。至三国、晋、南北朝成为一州长官。与刺史并置时,位高于刺史。三国、晋、十六国时,凡州多置牧,授与位尊者,亦有遥领之制,如三国吴之幽州牧。南朝宋以后仅扬州、豫州等数州设牧,为荣誉称号,授与丞相等权臣。北朝诸州多设刺史,然北魏、北齐之司州、北周之雍州常设牧。其中北魏司州牧为从二品,北周雍州牧九命。唐初雍州等牧为从二品,亲王为之,常以别驾领州事。至宋朝设冀、兖、青、徐、扬、荆、豫、梁、雍州牧,以亲王为之,不赴任所,或用为宗室追赠官。清朝为知州的别称。


官名。汉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,成帝更为牧,俸二千石,各掌一州。初为监察性官员,后为州的军政长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》。参看“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兵

    官名,为“五兵尚书”的省称。魏置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详“五兵尚书”条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

  • 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稽查宫禁守卫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三人,特简,王大臣充。掌稽查禁城、禁门、宫门、殿阁各处亲军、护军各营守卫事宜。宣统三年(1911)省。

  • 只哈赤

    蒙古语,意为“渔人”。指蒙、元宫廷、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。

  • 典属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典属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外札萨克各部、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屯戍、驿递、互市及蒙藏等喇嘛之事,并办理与俄国、廓尔喀之交涉、入贡及贸易等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录

  • 吏部下大夫

    即“小吏部下大夫”。

  • 主任编纂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置于礼制馆,员额五人;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又于国史馆置主任编纂四人,地位在总编纂之下。

  • 清漳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清漳署’。

  • 司弓矢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弓矢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百吏

    群吏,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。”1、泛指胥吏(小官)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俊乂在官,百吏肃谨。”2、泛指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、庶民。”

  • 六局

    指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。隋属殿内省,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殿内省》;唐属殿中省,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殿中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