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政
清朝巡检之别称。
清朝巡检之别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与镇兵将军等代旧四中郎将;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七班,与四中郎将并置。陈沿置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宣毅大将
官名。宋置,为皇城司的主官。见“皇城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,总领四帐皇族军马之事。置都详稳、都监、将军等职。官名,辽朝置,掌四帐军马事。其官有:都详稳、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。其所属机关有:横帐详稳司、孟父帐详稳司、仲父帐详稳司、季父帐详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文庙典礼事。七品、八品、九品官各二人,咨补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, 见“地方法院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器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东宫武官名。隋炀帝改左右监门率为左右宫门将。唐初复旧。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初为太学职事之一。仁宗时,选差学生充任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选上舍生分经为之,每经二人。熙宁末年,始正式命官充任,并仍参用学生,遂有命官学正与职事学正之别。命官正九品,三年一任。南
指天子。《逸周书·文传解》:“从生尽养一丈夫。”注:“一丈夫,天子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