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曹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,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,属于法律科目。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, 宋于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置明法科,兼习三小经。景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惜薪司所属机构。掌供应宫廷薪炭。设佥书、监工以督其事,皆以宦官为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属工部,掌工作之事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官的任用;二、地方行政官的叙等、进级;三、地方行政官的褒奖、恤赏;四、地方行政官的惩戒;五、土司承袭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磨勘司置司丞,不分左右,五人,佐司令掌司事。十年革。十四年复置,始分左、右,各一人。二十年复罢。
官名。唐宋工部设虞部,其长官称郎中,副长官称员外郎,掌山泽苑囿、场冶薪炭等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工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工部》,参看“虞部郎中”条。官名。为虞部郎中的副职,参见“虞部郎中”。
官名。辽置于亲王内史府,掌参议府事,属南面王府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醢人奄一人,女醢二人,掌管祭祀时四次荐献豆里所盛的食物,丧事祭奠及飨宴宾客时也是这样。“豆”为古代食肉之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醢中士,正二命;掌醢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
官署名。即行台尚书省。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行台”。
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。由满赞礼或读祝官一员,笔帖式一员轮值。掌收发往来文书,监用印信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