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政使司参政
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政,秩从三品,与左、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政,秩从三品,与左、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骑兵曹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掌皇帝用药。置提督太监正、副二人;近侍、医官无定员。与太医院相辅。凡皇帝有疾,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,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。罐口以“御药谨封”缄记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皇帝所用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伊阳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参见“布政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皮司次官,佐司皮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皮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制,热河、察哈尔设都统,绥远设绥远城将军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六日公布《都统府官制》后,统一各设都统府。主官为都统,员额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兼辖军民两政。除统辖
周朝天子更换诸侯国君。《孟子·尽心下》:“诸侯危社稷,则变置。”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之属官。专司巡盐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设。后定制两淮、两浙、长芦、河东各派一人,任期一年。对所属都转运盐使司行监察之责。清初沿置,并增设福建、两广各一人。康熙(1662—17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以武举出身人充任,正九品。后又差文臣有出身者充任。掌以兵书、弓马、武艺教授学生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中侍中省内谒者局次官,员一人。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内谒者局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