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西魏文帝大统(535—551)初置,北周武帝天和五年(570)省,建德二年(573)复置,多授各地豪望,以统乡兵; 刺史、镇将等亦多加此号。②府兵组织“旅”之长官,由子都督、都督迁此,再转为大
官名。见“右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主管蚕事的女官。《宋书·礼志》:“皇后采桑坛在蚕室西……取民妻六人为蚕母。”
官名。①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(406)曾置,职掌不详。隋炀帝大业(605—618)间又置,属谒者台,员二十,从五品,掌出使。清朝为王公府属武职官员。顺治八年(1651)置,以世职领之。雍正四年(1726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光禄寺,掌宫廷丧葬器用。置丞一人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秩从三品,置四员。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。成宗大德四年(1300)罢,后又复置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次官,位在太府太监下,员五人,从四品。官名。金元太府监的佐官。金代秩从五品,员额一人,元代秩从四品,员额五人。参见“太府监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官署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始置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南京之大理寺复加“南京”二字,遂为定制。设大理寺
见“弥封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教导和督促后宫女官纺织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典妇功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工四人,贾四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妇式之法,以授嫔妇及内人女功之事赍。凡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