帮办
官名。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如帮总办、帮提调等。
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,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,称为帮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设于税务处各股的帮办,相当于帮股长;海关征税部内班职员亦有称帮办的,以洋员为主,其地位次于副税务司;外交部各司、铨叙等局亦置帮办,后期多由参事兼任;步军统领衙门各科亦置帮办,次于科长。
官名。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如帮总办、帮提调等。
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,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,称为帮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设于税务处各股的帮办,相当于帮股长;海关征税部内班职员亦有称帮办的,以洋员为主,其地位次于副税务司;外交部各司、铨叙等局亦置帮办,后期多由参事兼任;步军统领衙门各科亦置帮办,次于科长。
乐官。《吕氏春秋·孟夏》:“乃命乐师,习合礼乐。”高诱注:“乐所以移风易俗,荡人之邪,存人之正性,故命乐师使习合之。”《周礼》春官有乐师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。其职掌教国小乐舞、乐仪。凡国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门下省低级官员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为王府长史司属官。无定员,从九品。参见“教授”。
官名。民国时期设置,为参谋部或参谋本部的副长官,见“参谋本部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于国防部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全国国防经费的预算、计划及财务管理。设司长一人,由军需总监充任;副司长一人,由军需监充任。下设预算、财务两组,组长由一等军需正充任,组员各三、四人,由
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,称为起复。《晋书·卞壶传》:“遭继母忧,既葬,起复旧职”。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,朝廷起用,先授以武官,系衔添加“起复”二字,然后恢复原来官阶; 直接授以原官者,衔前亦加
官署名。即礼部祠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祠部; 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又改,肃宗至德二年(757)再复为祠部。
官名,汉置,为御史大夫(台)属官,掌察举非法等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。以选除補御史掾、举侍御史。”
即“粮料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