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见“总督”。②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与地方之职官,起义之初即设。军中所设,共九十五员。为一军指挥官,监军以下悉归节制。以炎、水、木、金、土五字系衔,每字以下又有一至十九之数,自炎一总制至土十九总制依次类
南宋候补太学生、国子生、武学生简称。孝宗乾道二年(1166),准许在朝清要官牒送期亲子弟充待补国子生。其后,太学正式实行待补法,各州解试落第人百人取三或取六,留为待补太学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《常丑奴暨妻宗氏墓志》: “(保定)三年(563),转膳部下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二五)为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
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郡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郡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郡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爵名。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侯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伯,位视九卿,班次之;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,正三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,并可率军出征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掌供给皇帝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,以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及内侍二人主管。后废。官库名。宋置,掌供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。设监官二人,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后罢废。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为“内阁”。又作“多尔吉衙门”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立大元兴规运提点所,置官五员。三年,改为都司,秩正四品,隶隆祥使司。掌营缮工程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署名,元朝置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 立万圣祜国营缮提点所。三年,改为营缮都司,秩正四品,隶隆禧总管府下,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