弓匠协领
参见“司弓”。
参见“司弓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属太史令,掌观测天象。晋沿置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第三十一表》。
即“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先例、前代之典章制度。后世以此为成例,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>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奉持步马队标旗。炮队不置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标,掌军中旗帜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大匠卿副贰。位三班。陈沿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次官。
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中郎将来歙承制拜峻通路将军,封关内侯。”
杂任职名。见“药园师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。掌制作军器。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设丰州、应州、平地县、山阴县、白登县五甲局,各置院长一员; 丰州、赛甫丁二弓局,置局使或头目一员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始于京城设,以执政充任。后诸路亦置,皆以朝臣充任。掌宣扬朝廷意旨,安慰存问,按察官吏,采访民间利病。或不加使名,只称抚谕官。其官署称抚谕使司或抚谕司。官名。宋设此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