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肃宗乾元 (758—760) 中始置,员一人,正五品上,隶秘书省司天台,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,遇元日、冬日、朔望朝会及大礼,奏其方事。宋初沿置,隶司天监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后
官名。见“参议”。
北魏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部之总称。是中央政权分管各方州郡事务的机构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“世祖即位,命 (尉) 眷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八人分典四部,绾奏机要。”明元帝时刘杰、古弼即已分典东、西部,太武帝即位
选拔公务员的考试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任命人员指政务官以外的公务员,其考试分普通考试、高等考试和特种考试三项。普通考试和高等考试的区别,一方面是以教育程度为根据,一方面是以任用等级为依归,是与教育制度和文
任官资格的一种。自汉平帝时起,历代均封孔子后裔为侯或公,唐以后并以孔氏子孙为世袭曲阜县令。清制,翰林院五经博士二十六人,由圣贤后裔世袭。太常寺博士一人以衍圣公第三子承袭,掌奉圣泽书院;国子监学录二人,
北周时总管所统辖的地区。北周承西魏而立国,西魏时承北魏刺史加都督之制,分境内为若干都督区,刺史加都督者,亦往往多至十余州。北周取代西魏以后,改都督为总管,都督区随之亦改称为总管区。北周总管制度及其辖区
官名。自隋唐至清代鸦片战争前,历代均设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为国家行政之总汇,各部均以尚书为长官,合称六部尚书。太平天国前期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亦置六部尚书处理政务。东王府综理全国政务,故东殿六部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唐制,在皇帝不豫或临薨之际,常以皇太子勾当军国事,这是皇位转移,政权过渡时期的一种措施。百官职称亦有称勾当者,意为勾检充当其职, 如乾元三年(公元760年)五月以河南尹刘晏为户部侍郎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宫官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