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都邑土地人民政教的长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一三号: “平阴都司徒。”
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正二品。初兼驻法、俄、义、比等国大臣。二十八年,始为专使英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,以及驻新加坡
官学名。据清《光绪会典》卷六记载,各厅均有儒学,分别设教授、学正、教谕、训导等,每厅仅设一人,掌所属儒学事务。大概教授仅设于直隶厅,教谕仅设于散厅,学正、训导则直隶厅与散厅均可设置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改正八品,为司信、典馆之佐,掌宫人饭食及柴炭之事。宋、金明沿置。宋、金为尚食属佐。明置于尚食局下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
官名。北魏置,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太常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太常寺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太常寺。设卿一人,少卿一人,典簿一人,博士一人,协律郎二人,赞礼郎七人,司乐二人,孝陵等祠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正六品。掌太后宫门警卫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庭祭祀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设十三人,内司碓长六人,以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人充任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二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
民国置,为省行政机关之一。管理全省教育行政及学术研究事宜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九月八日公布《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、实业两科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香山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