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秩从五品,隶宣徽院。职掌、置官同“大都尚酝局”。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四川云南边境毗邻西藏之地,多为藏族所居,清末设川滇边务大臣经营其地,光绪末年改土归流,渐次置县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四月建为川边特别行政区域,设镇守使以统之,治所在康定县(
① 北齐国立学校生员,从四门学博士、助教学习五经文字,员三百人。② 隋初国子寺四门学亦置,员三百六十人,为视从九品官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朝国子监四门馆复置,员三百至五百人,东都五十人,选七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治安机关。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设内城工巡局,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。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,管理巡捕事务。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,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,由大学士、尚书内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。置司于中兴路(今湖北江陵),领中兴、峡州两路,安陆、沔阳、德安三府及荆门州,辖境包括今湖北省西南部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秘书院遂改称“内翰林秘书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官名。宋朝置,为无品武阶官,位进义校尉下、进武副尉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殿侍为下班祗应,秩未入流。
官名。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。宋制,地方诸州遇有灾伤,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,有巡抚大使、副大使、安抚使、副使等,其官卑者不加使名,只称巡抚。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,故名。为临时性设置,事毕则解。② 明
官名。战国秦置,侍医之长。《史记·扁鹊列传》:“扁鹊名闻天下”,“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鹊也,使人刺杀之。”秦、汉置为少府属官,掌宫廷医药。领诸员医,如太医监、侍医、医工长、医待诏、乳医、本草待诏等
官名。春秋时晋与鲜虞设置,主管县邑之政。春秋时常以“国”与“县”对举,如《国语中》:“国无寄寓,县无施舍”、“国有班事,县有序民。”“国”为都邑,“县”为都邑外的乡聚。《齐侯钟铭》记灵公赐叔夷“其县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