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署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。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原为大东丹国中台省,后改此名。设左、右相,左、右平章政事等职。官署名。辽以辽阳(今辽阳市)为东京,圣宗统和元年设东京、中京、南京(今北京市)宰相府,各有左右相、左右平章政事。宰相是协助
殿即宫殿为皇帝起居、理政之处。殿省指皇宫中诸官署,如尚书、中书等。汉、晋皆然。
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由各署署正、署丞、笔帖式轮值,无定员。掌收文与监用堂印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。其后西都、东都、北都三都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并置,各二员,正七品上。掌符印,参议府政得失。宋朝诸府置,掌府衙庶务,户婚诉讼,通书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六班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掌管地方治安工作。其类型有三:一是京师警察厅,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,直属内务总长,设总监一人,掌管厅务;二是地方警察厅,设于各省会或商埠,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,属于该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掌都城殿阁营建修缮,隶大都修内司,设提领七员,管勾三员。官署名。元世祖忽必烈中统二年置,掌殿阁营缮(修建)。其官有提领、管勾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大都留守司·修内
官名,匈奴置,为地方长官,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置左右贤王,左右谷蠡,左右大将,左右大都尉,左右大当户,左右骨都侯……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,大者万余骑,小者数千,凡二十四长,立号曰‘万骑’。其大臣皆世
官名,汉置,为郡属官吏,俸百石。位在丞下。后来,有的为掾史取代,有的为卒史所并。《汉官》:“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,文学守助掾六十人,佐五十人。”《汉书·何武传》:“武卒白太守,召(求)商为卒吏。”
郡门下吏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谓三公府有“奏曹,主奏议事。”东汉郡国亦有奏曹。设官有掾、史。奏曹掾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及《太平御览》二五九引《风俗通》;奏曹史见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