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报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管下列事项:一、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;二、宣传外交策略事项;三、撰写中外新闻稿件事项;四、招待、接洽新闻记者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管下列事项:一、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;二、宣传外交策略事项;三、撰写中外新闻稿件事项;四、招待、接洽新闻记者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工部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二人。嘉靖中革去副使。收存抄没违禁物、 礼部开送外国进来罗纻绫䌷及工部退回缎匹。官库名。明置。掌黄红等色平罗熟绢、玄色等色杭纱及青细绵布,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一部总汇之事,凡承办机密,考核员司,编存文卷,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。辖机要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及递折处、电报处。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员外郎、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吐谷浑族军。设详稳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官署名。元设此官署,营屯田,修城皇。见《元史·兵志二·宿卫·武卫》。
泛指掌管学校教育之官员。又有“教官”、“校官”、“广文”、“学博”等称呼。汉朝设于中央机构者有博士、博士祭酒等。武帝时令天下郡国皆立学官,或称校官,有文学掾史、经师等,掌理学政,教授诸生。平帝元始三年
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、国长史上计于朝廷,称为上计使者。参见“上计掾史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柔治韦草。见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。
①官署名。即少府监所统互市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互市监。②官名。即互市监长官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互市监。官署名,亦为官名。
指一级官署。清朝设置广泛,然名称各异,地位悬殊。如军机处、太常寺工程处、粘竿处、侍卫处等。至清末,始作为中央各部下属机构。官署名。(1)中央行政机关。如清末所设的财政、练兵、税务三处,各以大臣为主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