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户部司

户部司

官署名。唐朝户部四司之一。高宗登基(649)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司设。为户部之头司,龙朔二年(662),改称司元司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,改称地官司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掌管全国户口、籍账、土地、赋役、贡献、蠲免、优复及婚姻、继嗣之政。设户部郎中二人为长官,户部员外郎二人为次官,另有户部主事等。中唐以后,渐失其职。


官署名。隋置民部司,唐贞观初改称户部司,为户部的头司。隋初民部司的主官为侍郎,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郎中二人,从五品上,员外郎二人,从六品上,掌户口、土田、赋役、贡献、蠲免、优复、婚姻、继嗣之事。所属有主事四人,令史十七人,书令史三十四人。计史一人,亭长六人,掌固十人。中期以后,往往调派其他郎官办理户部公事,称为判户部案,户部郎中并不能执行本身职务。直至宋元丰改制以前,都是如此。元丰改制后户部分左右曹,置左右曹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分曹治事。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下诏省并司官,惟户部以职事繁剧不并。绍兴中专置提举帐司,总天下帐状,以户部左曹郎官兼之,右曹开具常平钱物总数,每年秋季造册上奏。金元六部不分司,明清以户部事繁按地域分为若干清吏司,均无户部司之名。惟清代户部各司书吏仍按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四科,分案管理,犹沿唐宋旧名。参见“户部十三清吏司”、“户部十四清吏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簾

    即监考官。科举时乡试、会试,在贡院内阅卷的考官称内簾;在考场监督考试等考官称外簾。见《明史·选举志二》。

  • 推选

    清朝选官制度。文职官之推选吏部文选司掌之,武职官之推选兵部武选司掌之。凡推选分仕进之途,文职官视科甲及恩、拔、副岁、优贡生,荫生出身者为正途,余为异途; 武职官以行伍出身为正途,科目次之。别流品以严登

  • 实业教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等一切事务。置员外

  • 王府侍讲

    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以后,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,为诸王讲解经史。

  • 典功

    吏员名。《周礼·天官》之属有典妇功,职司教导及督促妇女纺织等事务。宋代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典功,属殿中省尚衣局,员额二十人。

  • 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亦称监察侍御史,简称御史、侍御。秦、汉有监御史、监郡御史,东晋、北朝有检校御史,皆掌出巡郡县,监察地方行政。隋初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,置十二员,掌出使巡察州县,从八品上,隶御史台; 炀帝大业三年

  • 凤阁

    官署名。即中书省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中书省。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改中书省为凤阁,改中书令为凤阁令。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中书省》:“中书令之职,掌军国之政令,缉熙

  • 知皇太后宫诸司事

    官名,辽朝置,掌皇太后宫诸司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羽人

    官名。①春秋时齐国置。《晏子春秋·外篇》:“景公盖姣,有羽人视景公僭者。”②一说为周朝置,掌征收羽毛制作饰物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羽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以时征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,以当邦赋

  • 殿中尚书

    官名。西晋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始置,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,职掌不详。东晋南朝省,唯设殿中郎领尚书省殿中曹。梁末侯景曾改左民尚书为中尚书。北魏复置,领宫中兵马,典宫禁宿卫及仓库,或说领殿中、直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