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推勘检法官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罢大理寺右治狱,于户部置,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罢大理寺右治狱,于户部置,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。
参见“协同守备”。武职差遣名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五》说: “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。”即协助镇守分管一个地区的防务的长官,一般由副总兵充任。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置。东京夏官府吏部长官,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,下设小吏部上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卢恺
官署名。辽设东京、东北路、南京、乌苦敌烈、西北、东征、西征、南征等统军司,与招讨司、兵马都署司、详稳司分领兵马,置统军使、副使、都监等官。西夏监军司,亦设统军职。金设河南、山西、陕西、益都 (山东东西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 (1860) 九月,黄期陞受封是职,此外未见其他。职掌与地位未明。
官名,汉置,为汤官属官,掌监饮食。见吴式芬、陈介祺《封泥考略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行政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行政院院长”。
官名。明宪宗成化十二年(1476)因湖广郧阳、襄阳(今湖北西部)地区流民屡次起义,乃设抚治一人以进行安抚,系都察院都御史衔,属京官外差的性质。万历二年(1574)以抚治事权不专,添兼提督军务衔。万历九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镇抚人民、稽察边防军旅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使居上京,秩正三品; 副使居东京,秩正四品。下设签安抚司事、签按察司事、知事兼安抚司事、知法等官。
官名。①掌市场贸易之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司市下大夫二人”。注: “司市,市官之长”。疏: “市官,谓质人以下至泉府”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又令市官收贱卖贵,赊贷予民,收息百月三。”唐宣宗大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