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发科
官署名。① 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之司务厅 (或经历厅、主簿厅) 的下属机构。掌文书收发。置有经承一二人。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,有吏、户、礼、工各部之司务厅,都察院经历厅,太仆寺主簿厅,兵部职方司,此外通政使司内部机构中亦设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。宣统二年 (1910),改属军枢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部内外、京内外各种公文的收发、摘要、挂号、缮簿、呈堂、画到、分司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之司务厅 (或经历厅、主簿厅) 的下属机构。掌文书收发。置有经承一二人。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,有吏、户、礼、工各部之司务厅,都察院经历厅,太仆寺主簿厅,兵部职方司,此外通政使司内部机构中亦设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。宣统二年 (1910),改属军枢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部内外、京内外各种公文的收发、摘要、挂号、缮簿、呈堂、画到、分司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书画局”。
满语。为清内务府管领下食口粮之奴隶。清初获罪之旗人及其家属常罚入辛者库,专执贱役。
宦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掖庭署、晋阳宫署、中山宫署置,各二员,从九品。隋朝内侍省掖庭局置二员,从九品上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末改中书省文学馆内教博士置,隶内侍省掖庭局,二员,从九品下。掌教习宫人书、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七人,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:与帐司共掌攒造帐册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喧哗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衔枚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司嚣。国之大祭祀,令禁无叫。军旅、田役,令衔枚。禁叫呼叹鸣于国中者,行歌哭于国中之道者”。官名。周置
路的等级之一。元制,路分上下两等,不足十万户的为下路。
官场用语。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,殿试礼部奏名举人,重定名次,始与状元有别。殿试唱名时,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,可越众声明,虽成绩在下等,亦可升甲,或升至第一甲。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
即官吏的俸禄。后世称薪水、今称工资。俸,也写作“奉”。汉朝的官俸是:大将军、三公俸,每月三百五十斛谷。中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八十斛谷。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二十斛谷。比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斛谷。千石俸,每月八
官名。① 明朝置,武官。始以内臣、文臣充任,位在总兵官之上,寓以监察之义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,亲军三大营均设提督内臣。正德 (1506—1521) 中,皇帝自称总督军务,武臣江彬以平虏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