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院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官名。又称“中军司马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皆设司马。元司马为中军的军法执行官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(晋悼公)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,使为元司马。”韦昭注: “元司马,中军司马。”参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部四选差遣阙榜公布后六日,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阙,为经使阙。登记此阙者,有恩例、资考、举主等限制。宋吏部窠阙名。宋制谓吏部四选差遣榜公布后六日(即非次阙公布之次日)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
官员升赏方式之一。《明史》卷二五0记天启时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去辽东,“帝特御门临遣,赐尚方剑坐蟒,阁臣送至崇文门外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
①周朝卿大夫嫡子之尊称。以其将代父当门户,故名。②替官府守门之人,属役之一种。明朝为里甲正办外之常役,清朝为贱役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,随时交付养廉处,以添补养廉之用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二年更换一次,无固定员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统领归圣军左右厢兵马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右六司之一,置卿一人,又有郎中、员外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社会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社会科。
西周、春秋战国时使节交往相互应对的言辞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 “我于辞命,则不能也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属象胥,谕言语,协辞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