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押运通判

官名。参见“押运同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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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见“审计官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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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依儒学、医学之例,始于诸路置。明太祖洪武十七年(1384)置阴阳学官,府设正术一人,从九品,州设典术一人,县设训术一人,均未入流。设官不给禄,掌管天文、占侯、星卜

  • 府啬夫

    官名。战国魏等国置。掌铜器铸造及保管。《魏安邑铜钟铭》: “安邑下官重(钟)。 七年九月, ��(府)啬夫某, 治吏狭(造)之。 ”

  • 般押推司

    吏名。宋朝置,属大理寺右治狱。

  • 昭文馆判官

    官名。见“昭文馆”。

  • 承御上士

    即“小承御上士”。

  • 左大相

    即“大东丹国中台省左大相”。

  • 司计郎中

    官名。即比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比部郎中。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比部郎中为司计郎中,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复旧。

  • 左猛贲

    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
  • 幕职州县官

    宋朝幕职官与州县官合称。幕职官有签书判官厅公事、节度掌书记、观察支使,诸州府判官、推官,军、监判官等。州县官有州录事参军及诸曹官,县令、丞、主簿、尉等。(1)指宋代低级文臣阶官,即“选人”见该条。(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