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相
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官名。明朝通政使司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明太祖朱元璋称: 政事如同水,欲其常通,故名。详见“右通政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司长官通政使的副贰之官,分左、右,均正四品,佐长官掌内外章疏敷奏驳之事,
官名。五代后周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朝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废。官名。
即“牧师菀令”,菀通苑。见“牧师菀令”条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拱卫司长官,掌仪卫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拱卫直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 (1262) 以吏、户、礼为左三部,兵、刑、工为右三部,统称中书左右部。至元元年(1264),罢入中书省。三年,复置。五年,罢改为吏礼、兵刑、户、工四部。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副长官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简称徕远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徕远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一人,后改设蒙古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澶州,掌就近治理河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或置外都水使者领之。又置南、北外都水丞司,以外都水丞领之,分治河事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
官名。省称督邮、督邮掾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 “出为督邮书掾,所部职办”。汉朝郡府职吏,协助郡守国相监察属县,督送邮书,兼及捕系盗贼,录送囚徒。详见“督邮”。官名,简称“督邮”,汉置,为郡府属吏,掌协助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陪都北京(今河北大名),职掌与左藏库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