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书执法
官名。即“治书执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“治书执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户籍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充。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法制局官制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拟订法律、命令案;二、对法律、命令提出制定、废止或改正的意见;三、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、
见“显文阁”。官名,宋度宗咸淳元年(公元1265年)置,位在学士下待制上,掌侍从,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显文阁学士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 见“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”。
东汉末张鲁五斗米道政权官名。《三国志·张鲁传》:“其来学道者,初皆名鬼卒。受本道已信,号祭酒,各领部众,多者为治头大祭酒。”“不置长吏,皆以祭酒为治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张鲁置,为五斗米教的行政官员。《三
官名。简称湖广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
清朝“膳牌”之一种,为宗室王公呈进给皇帝的衔名牌。木质,红漆。
清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,掌赎罪事务。凡赎罪案件,均须开列所犯案情,具奏批准后,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,令依限期缴纳完毕。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,凡外官,或一、二年,或三年、九年进行考核,以定黜陟迁转。
汉朝库名,属将作大匠,专掌石料,供修建宫室陵园等用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