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挽郎

挽郎

执事于皇帝、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。南朝宋、陈、北魏、唐朝、宋朝置,均选品官子弟担任,为入仕途径之一。南朝宋制,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,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。北魏制,被选挽郎后,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。唐朝亦选五、六品以上子弟。宋朝诸帝陵墓置,与斋郎出身同,许于南曹投状铨选注官。


古代皇帝或后妃死后,以少年牵引灵柩并唱挽歌,称为挽郎,多以贵族官僚子弟为之。《宋书·礼志二》有“有司又奏依旧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为挽郎”的记载。至唐作为贵族官僚子弟出仕的途径之一。如《全唐文》卷三四一颜真卿《正议大夫行国子司业上柱国金乡县开国男颜府君神道碑铭》记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颜允南“以挽郎选,糊名考判入高等,授鹁觚尉。”宋置于诸帝陵,与斋郎均属同一类出身,得铨选注官。参见“斋郎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小将

    军官名,指偏将、裨将,与“大将”相对而言。《史记·郦商传》:“凡别破军三,降定郡六,县七十三,得丞相、守相、大将各一人,小将二人,二千石已(以)下至六百石十九人。”

  • 信炮总管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。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。若有警,得旨后则鸣炮。九门之炮闻声即应。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。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、领催、炮手等。官名。清制,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,内九门

  • 国除

    历朝诸侯王、列侯因罪、死亡或无继嗣被剥夺或撤销封国。《汉书·刘安传》:“安自刑杀,后、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,国除为九江郡。”

  • 执驭

    杂任职名。唐太仆寺典厩署置,员额一百人,掌驾车之事。

  • 钱法侍郎

    官名。即督理钱法侍郎。明末於户部置,品秩正三品,与侍郎同。天启五年 (1625) 因钱法混乱,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。清亦置。参见“督理钱法侍郎”。

  • 苏杭织造太监

    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一人,掌织造宫中所用织物。

  • 巩昌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建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。十二年,并入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。

  • 祠祭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郎中”。

  • 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贞元十年(公元794年)诏举,张平权等二人及第;长庆元年(公元821年)诏举,崔郢及第。

  • 河南府狱

    监狱名。唐置,据《唐六典》记载,唐代于东都洛阳置河南府狱,河南、洛阳两京县亦均有狱。河南府狱与河南、洛阳两京县之狱,除由府尹和县令管辖外,并受朝廷监督,也拘系朝廷犯罪官员,因此具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