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《尚书·立政》。“阪”是险要地方,为了防止叛乱,在那里设“尹”防守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羁管现审人犯,总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①泛指通掌各种政务、不专一职之官。《南齐书·百官》: “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三公,旧为通官。”②即高官、显官。《陈书· 王冲传》: “冲有子三十人,并致通官。”1、通理各种政务、不专一职的官叫通官。《南齐
官、百官。晋代陆机《陆士衡集十·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》:“汪洋廷阙之傍,昂藏寮寀之上。”江总诗:“畴昔同寮寀,今随年代改。”寮寀,也写作僚寀。
官名。元朝翰林院设有此官,正八品,掌管官府图书,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。明朝翰林院、国子监等设典籍,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、国子监》。清朝在内阁和国子监设典籍厅典籍。而翰林院不设,见《清史
官名,秦朝末年楚设此官,掌宫门卫兵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(陈胜)初为王,其故人尝与佣耕者闻之,乃之陈,叩宫门曰:‘吾欲见涉?宫门令欲缚之。”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立仓法。吏人皆给厚俸,称“重禄法”。领取重禄吏人称“重禄公人”,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,即从严惩罚。朝廷各司及监司、各州皆行之,以图养廉。
代行司隶校尉之职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将北都洛阳,以光武行司隶校尉,使前整修宫府。”司隶校尉,初置持节,率中都官徒一千二百人,督大奸猾。后罢其兵,掌率隶巡察。参看“司隶校尉”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中府主将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魏晋南北朝实行门阀制度,出身的高低与清浊与整个的选格相关,可说是一种普遍的任用限制。其时贵族子弟入仕的年龄低, 初任的官职高,寒门入仕年龄高,而且只能升至一定官职。官员的任用,根据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