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手官
官名。金朝设于上林署花木局。掌诸苑园种植花本。章宗泰和元年(1201)罢。
官名。金朝设于上林署花木局。掌诸苑园种植花本。章宗泰和元年(1201)罢。
见“文书库”。
官名。 南诏官, 小府主将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各府、厅、州、县均有。置视学一人,兼充学务总董,遵照奏定学堂章程,劝办小学,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为府、厅、州、县长官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,隶太府卿。
文书名。清朝内阁撰文中书所起草的诏书定稿。系用折纸誊写,并在折面上书“诏式”二字,以便进呈皇帝审定。
官名。明置,初称总督军务,后改称总督。详“总督”条。
参见“殿中冗从虎贲”。
即“矿务铁路总局”。
官名。汉置,为太子侍从。西汉属太子太傅、少傅。东汉属太子少傅,秩六百石,员五人,职如侍中。三国魏沿置。掌侍从、奏事、谏议等。蜀、吴亦置。晋减为四人,与中舍人共掌文翰。南朝宋同,品第五,秩六百石,属官有
杂任职名。唐置,职掌同州“司法参军事”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