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仓场司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属门下省。职掌不详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、诸王府及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的属官。属于天王府及诸王府的,分别以王号为称,如典天厨、典东厨、典北厨、典翼厨、典燕厨、典豫厨,侯以下直称为侯典厨、相典厨、检典厨、指典厨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。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。由本部堂官於满、汉司员、笔帖式内派委,无定员。
官署名。北宋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、南京(今河南商丘)、北京(今河北大名)三留守司各置留司御史台,各设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设管勾台事各一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机构。掌理汉文档案。设堂主事汉军一人掌其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),隶工部,秩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秩从五品,以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主管。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之副长官。佐办旗务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每旗分别为二至四人。遇有缺出,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,台吉、塔布囊以上,遴选贤能奏补。官名。清制蒙古各旗于札萨克之下设协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①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(598)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左骁骑。②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左领左右府置,设备身郎将一员为长官,直斋二员以为副,与右备身府同掌侍卫皇帝左右的亲信禁军
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。清制,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,即由礼部分省造册,咨送吏部,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,称“大挑”。始于乾隆十七年(1752),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取其五。选取者分二等,一等以知县用,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