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头关

提头关
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牧司

    官名,掌管民政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:“自夷狄乱华,司、冀、雍、涼、青、并、兗、豫、幽、平诸州一时沦没,遗民南渡,并侨置牧司,非旧土也。”

  • 遥辇帐节度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遥辇帐所属军民之政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帐官,掌遥辇帐所属部族之政。设节度使、节度副使为正副主官。

  • 三口通商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设。掌天津、牛庄、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,兼办海防。只颁关防,不加“钦差”名义。遇有要事,准会同奉天、直隶、山东督抚、府尹办理。同治九年(1870)改北洋通商大臣,为

  • 军需司司长

    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需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需司事。

  • 省保甲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保甲警察事务。

  • 县佐

    1、县属吏的总称。县长官的属吏,分职任事,佐长官治县,这些属吏,总称为县佐。秦以前县佐吏有丞、尉、县司马、县司空等;秦汉时更加完备,有丞、尉、诸曹掾史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县令、长,皆秦官,掌

  • 太子副司经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司经之下,掌经史图籍、笔砚等事。秩正九品。

  • 军法执行总监部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。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,分处办事,掌管审理、定刑、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。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。

  • 前校令丞

    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
  • 金吾后卫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明洪武中始置金吾后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