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买药材所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太府寺,掌收购药材,以供修合汤药出售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太府寺,掌收购药材,以供修合汤药出售。
官名。北魏置为将军名号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四品。金朝定为武散官,从五品中。元朝因置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升授之散阶称号。官名。金代武散官从五品中称显武将军。
官名。清末大清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定额一人,正三品,简任,任期五年。总理全行事宜,并为该行理事会议长。
官名。明朝京城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兵马指挥司长官。各一人,正六品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始置,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兵马,永乐元年(1403)复称指挥。掌管京城巡捕盗贼, 疏理街道沟渠及囚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,掌诸王府护卫。详见“王府护卫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,州郡属官。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,多由长官亲信担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慕容白曜传》:“太和(477—499)初,(慕容契)以名家子擢为中散,迁宰官中散。”掌供御膳,位在宰官令之下。
官名。清朝盛京工部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见“应天府尹”。
官名。即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