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选清吏司收发处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,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置,掌管收发本司应办交议开抄折件、京外各项公文,并承办本司支销各款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,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置,掌管收发本司应办交议开抄折件、京外各项公文,并承办本司支销各款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六品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负责巡视州郡。《北齐书·李雅廉传》: “肃宗即位,(稚廉)兼散骑常侍、省方大使,行还,所奏多见纳用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时,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。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,清朝末年,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,设初级、地方、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,采用四级三审制。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,分初级、地方、高等
官名。“乘马御”别称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理六驺驾御的长官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程郑端而不淫,且好谏而不隐也,使为赞仆。”韦昭注: “赞仆,乘马御也,六驺属焉。”参见“乘马御”。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,
大司马的官署,既是住宅,也是办公地点。《后汉书·杜诗传》:“杜诗字君公,河内汲人也。少有才能,仕郡功曹,有公平称。更始时,辟大司马府。”
清朝“题本”之一种。定制,题本经内阁票拟后进呈皇帝,皇帝认为所拟之签有待斟酌之本,当时不批,折其一角发下,谓之折本。待积若干件,于御门听政时与大学士评议处理,得旨后内阁另拟票签进呈。
官署。唐代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公牙》:“近俗尚武,是以通呼公府为公牙,府门为牙门,字稍讹变,转而为衙。”《唐书·诸夷蕃将传》:“命宰相南北牙群臣。”
官名。亦作通传,太平天国设置,为燕豫二王府及侯、相、检点、指挥所属,主管传达命令意见,分别称为燕传、豫传、侯传、相传、检传、指传。燕、豫传员额各八人,以左一、右二编号,如燕左一通传,燕二通传之类,官阶
官名,清朝末年置,掌主农工商政令,专司推演实业,以厚民生。副大臣贰之。属官有左右丞、左右参议各一人,郎中十二人,员外郎十六人,主事十八人,艺师、艺士各二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,参看“农工商部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。掌制作军器。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设丰州、应州、平地县、山阴县、白登县五甲局,各置院长一员; 丰州、赛甫丁二弓局,置局使或头目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