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国会
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殿即宫殿为皇帝起居、理政之处。殿省指皇宫中诸官署,如尚书、中书等。汉、晋皆然。
官名。北魏末政局动荡,朝廷无力镇压各地义军,遂授予一些士族武职名号,令其回乡招募军队。《魏书·裴延儁传》:“诏(裴)庆孙为募人别将,招率乡豪,得战士数千人以讨之。”
官名。清置,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,见“神乐署”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司法处之命,分管刑事事项。设巡官二至三人,巡长十一至十二人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。循例升补右善世,缺出由右阐教升补。
清朝选官制度。文职官之推选吏部文选司掌之,武职官之推选兵部武选司掌之。凡推选分仕进之途,文职官视科甲及恩、拔、副岁、优贡生,荫生出身者为正途,余为异途; 武职官以行伍出身为正途,科目次之。别流品以严登
官名。掌巡察街道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上》:“左右街使,掌分察六街徼巡。凡城门坊角,有武候铺,卫士,彍骑分守;大城门百人,大铺三十人,小城门二十人,小铺五人。日幕,鼓八百声而门闭;乙夜,街使以骑卒循行叫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为右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置一人,从二品,掌宫禁宿卫,总制五府及外府。宋朝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,亦为武臣赠典; 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