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旗籍清吏司

旗籍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旗籍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,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柔远后司设; 二十九年 (1764) 改原旗籍司为典属司,典属司为旗籍司,遂为定制。以郎中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为主官。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及贴写书更等吏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改隶理藩部。


官署名。清置,属理藩院。顺治十八年(公元1661年)置录勋司,乾隆二十二年(公元1757年)改为典属司,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改典属司为旗籍司,原旗籍司改称典属司。掌内蒙古科尔沁等部所属各旗疆域、封爵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归化城土默特部和达呼尔三旗任免引见之事。设郎中满一人,蒙古二人;员外郎宗室一人,满一人,蒙古二人; 主事满一人;笔帖式满五人,蒙古十人;经承二人;贴写书吏二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备御

    官名。明朝镇戍军官任职名目。无品级,无定员。有备御领班,领班备御都司等。

  • 工科左给事中

    官名。明清工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中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定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

  • 法部会计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
  • 总务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军谘府、盐政院,典礼院等下属机构。掌综理庶务。军谘府总务厅设军谘使管理厅务,盐政院、典礼院总务厅各设厅长一人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中央行政各部均置(个别的部署事务厅),其主要职任为掌管机要

  • 小胥附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胥附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于仲文传》:从父弟玺,“起家右侍上士,领右羽林,迁小胥附。”参见“胥附中大夫”。

  • 督宪

    清朝总督尊称。

  • 开府仪同大将军

    勋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改开府仪同三司置,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骠骑大将军、侍中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此制,

  • 特牛局都尉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驼牛署令丞”。

  • 执讯

    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通讯联络。《左传·文公十七年》: “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。”杜预注:“执讯,通讯问之官。”孔颖达疏:“使执讯,使之行适晋也。与之书,与此执讯书,令持以告宣子。”官名。

  • 大长秋卿

    官名。即“大长秋”。十六国后燕、北魏亦称“大长秋卿”。参见“大长秋”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