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科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优级、初级师范学堂、中等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、女子中学堂、小学堂之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优级、初级师范学堂、中等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、女子中学堂、小学堂之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官报、法令及其他官文书之编辑、印刷、发行,册宝、印信、关防、图记之铸造、颁发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
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福王演变而成。1856年,杨韦事件后,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,天王洪秀全封其次兄洪仁达为福王,以挟制石达开。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,改为“天福”,始有是爵
官名,汉置,属将作少府,掌治宫室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,参看“将作少府”条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西上閤门副使置,从七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西上閤门副使为右武郎,秩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统军机构。置于辽阳府。海陵王天德二年 (1150)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。参见“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参见“法部左侍郎”。
州宗教官。隋于诸州各置萨甫一人,其职掌是管理本州的袄教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