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褂
服饰名。参见“补服”。
服饰名。参见“补服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为掾之副,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,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。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:“为郡决曹史,行部四十二县,录囚徒数百千人。”
官名。功曹之长。南朝宋将军兼刺史者置一员,为僚属,位记室下、户曹上,掌纠驳献替。北魏二大、三公、皇子、将军、蕃王诸府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六品上至八品上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、护军府、诸
官名。北齐司州牧属官。州分职吏名。北齐于司州置骑曹从事、骑曹掾及骑曹史,掌骑兵之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是皇帝左右的侍卫武官,多选用功臣子弟充任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,从五品。侯景篡梁后,于太始元年(551)改直殿主帅为此。隋初属左右卫府,员十二人,从五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“刑狱贼曹参军事”省称。参见“刑狱贼曹参军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。掌征南苑地赋,并治园庭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,正五品。初隶采捕衙门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隶都虞司,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。
散官名号。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正七品上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正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武官正六品,升授。官名。金、元、明都设此官,武职。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,元明为正六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。
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。周朝始置。十家为什,置长,专司监督、担保之责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十家为什,五家为伍,什伍皆有长焉。”后代亦有沿用者,属地方之职役。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。②军队编制中基
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