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籍令史
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校籍郎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校籍郎”。
即“大都警巡院”。
亦称候选人员考试,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,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。《县参议员选举条例》规定:“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,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,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”;《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帝、后饮食烹制,凡进食必先尝之。下设内膳中士及主食十二人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即“利通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员二十人,选卿监、正任刺史、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,掌殿陛护卫之事,属翊卫府。五年废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额五十六人,流外四品,掌与按摩师同,惟地位稍低,参见“按摩师”。
官署名。辽太祖天显元年(926),灭渤海国,改国名为东丹,以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统治东丹国,设中台省佐理国事,又称东京中台省。辽圣宗时一度罢,后复设。设左右大相、左右次相等职。
唐、宋时期祠部别称。以其为清要之选,且事务较少,故名。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护军”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六尚局所领诸司官,二十四司之佐。隋置典言、典薄、典正、典闱、典籍、典乐、典宾、典赞、典玺、典衣、典饰、典仗、典膳、典酝、典药、典饎、典设、典舆、典苑、典灯、典制、典宝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