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禄(録)
官名,回纥设此官,为将军名号。《旧唐书柳公绰传》:“是岁,北虏遣梅禄将军李畅,以马万匹来市。”又《旧唐书回纥传》:“乃遣达比特勒梅録将军告忠贞可汗之哀于我。”
官名,回纥设此官,为将军名号。《旧唐书柳公绰传》:“是岁,北虏遣梅禄将军李畅,以马万匹来市。”又《旧唐书回纥传》:“乃遣达比特勒梅録将军告忠贞可汗之哀于我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 (220—226) 初年置散骑,合于中常侍,谓之散骑常侍。西晋沿置,员四人,位比侍中,三品,秩比二千石,为门下重职,散骑省长官。职掌侍从皇帝左右,谏诤得失,顾问应对,与侍中等共平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。亦作“扎萨克”。蒙古语音译,意为“藩封掌印”,即“一旗之长”。掌一旗之政令。清朝内、外藩蒙古及哈密、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。世袭者循例题请,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、台吉、塔布囊等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为马步院的主官,见“马步院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宣徽北院官员,在知北院宣徽事下。
官名。清末军谘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军阶正参领,正三品。佐正使掌处事。宣统元年(1909)撤。
官名,西汉武帝置,掌轮台渠犂等地的屯田事务,宣帝改置西域都护后,此官之名不再见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上》:“自敦煌西至盐泽,往起亭,而轮台、渠犂皆有田卒数百人,置使者校尉领护,以给使外国者。”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魏晋至隋朝,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,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
特种监狱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分设于首都及江苏、浙江、江西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北、广东等省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二月二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的《反省院条例》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入反省院监禁:一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