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吏部尚书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享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享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置司杭州,监治杭州、湖州、嘉兴、平江、常州、镇江等路,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一年,移司于平江路 (今江苏苏州),二十三年迁回杭州路,二十六年又迁
西夏官名。亦称大都督府令公。
官署名。简称八百宣慰司。元文宗至顺二年(1331)置,治所在今泰国清迈境内,管理八百媳妇各部军民政务,隶属云南行省。置宣慰使都元帅、同知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宋朝置于诸州及沿边诸寨,路当险要处亦或置。又有都巡检使、同都巡检使、同巡检使等名目。掌巡检州邑、捕诘盗贼及查禁私贩茶盐之事,以閤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、将军或内侍充任。若供奉官以下及三班使臣任职,则
官职名。宋朝三司及其他许多机构皆置,主管某一方面的事务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干当官。金朝户部架阁库、平准务等官署亦置,掌出纳、勘覆、文帐和交钞、香、茶、盐引等事。员数历朝不等,多者至十五人,正八品
清朝知府之别称。太守的美称。太守原本四马,秦汉时太守出则增一马,故称五马。见《汉官仪》。宋潘淳《潘子真诗话》:“太守驷马而已,其有加秩中二千石者,乃右骖,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。”汉太守比州长,所以“五马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计部长官,员一人。掌国家赋役收入及百官俸给等事务,国家各项收入、支出皆须申报计部。下设小计部下大夫、小计部上士以佐之,领掌纳上士、掌出上士等官属。周
官名,掌管户部事务。唐中期以后,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,官名称判户部;如果其本身就是户部官员,则称“判本司”;如无判本司的官衔,即等于并不担任户部的实职。因此,判户部、判度支和盐铁转运使三人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世袭军职。金太祖时于都统下置,统领猛安、谋克。海陵王天德三年(1151)废罢。蒙古成吉思汗建国,封右、中、左三万户,分领属下军民。元朝建立后,于中枢及各路置万户府,以统兵多少分上、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