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官
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,亦称副贰、副职。
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,亦称副贰、副职。
即“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皇宫禁卫,有时亦统兵出征。《魏书·豆代田传》:“加散骑常侍,右卫将军,领内都幢将。”参见“幢将”。武官名。北魏置, 掌宿卫。《资治通鉴·宋纪三》“元嘉七年”条记北魏任命豆代田为“散骑常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收敛官府结余的费用财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职币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贾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,振掌事者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县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
指大臣执政主持国事。《史记·鲁周公世家》:“周公乃践阼,代成王摄行政当国。”春秋时郑国执政首领的称谓。《左传·襄公十年》:“于是子驷当国,子国为司马,子耳为司空,子孔为司徒。”
旧时对地方官府中幕友的俗称。其中负责钱粮者称钱谷师爷,负责诉讼者称刑名师爷,负责文书者称书启师爷。地方官的幕友。如清朝州县官的属员有刑名师爷、钱粮师爷等。见《清稗类钞·绍兴师爷》。
即“东北面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击奏钟镈竽笙等乐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眡瞭,三百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凡乐事,播鼗,击颂磬笙磬,掌大师之悬。凡乐事,相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