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道监察御史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初为掌道,乾隆十四年 (1749) 确定本道职掌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三人,皆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裁。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初为掌道,乾隆十四年 (1749) 确定本道职掌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三人,皆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色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漆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内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内政部为保管古物,设置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。本会设主席一人,常务委员、委员若干人。内部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理文书、庶务及不属其他两科的事项;审核科,掌古物调查鉴定保管,古物陈列
官名。元于诸总管府司狱司,设司狱一人,丞一人佐之,以提控狱囚。明于京府及外府置司狱司司狱,员额一人,秩从九品。
官名,掌礼仪等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列侯》:“列侯旧有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。”
官名。唐置,见“萨宝府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乘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乘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撤。
十六国后赵置,掌监察诸州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置署都部从事各一部一州,秩二千石,职准丞相司直。”
明朝贡生之一种。凡生员捐纳钱财进入国子监读书者称纳贡,由普通身分捐赀入监者称例监。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明代准许纳资入国子监。凡由生员身份纳资入监者称为纳贡,由普通身一份纳资入监者,称为例监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具体职掌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与典察右、前、后署分别并
官名。清朝管理钦天监事务最高长官。乾隆十年(1745)设,特简。总领监务。钦天监原属礼部,至此,始为独立机构。官名。清乾隆十年(公元1745年)设,地位在钦天监监正之上。参见“钦天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