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苑监丞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掌鼓。《世说新语·言语》:“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,正月半试鼓,衡扬枹为渔阳掺挝,渊渊有金石声。”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一人,简任。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,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副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民政教化。《管子·五行》: “出国司徒令,命顺民之功力以养五谷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十六年裁归内监局,本年改归工部。初以虞衡司员额管库事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为制造库郎中,设满洲二人、汉一人。下设司库、司匠各二人,库使二十二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置,为从四品贴职。参见“贴职”。官名,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年)置,位次于学士、直学士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敷文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唐初秦王府文学馆置,王府僚属以本官兼之,号十八学士,食五品珍膳,分三番更直宿阁下,每日引见,讨论文典。
官署名。简称平准行用库、钞库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掌发行钞币、买卖金银、收换昏钞。世祖中统元年 (1260) 始设交钞库,掌金银钞互换及收换昏钞。四年,禁民间私相买卖金银,置燕京平准库。次年,诸路皆置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。崇德元年(1636)置,以承政为主官,又设参政等官佐之。崇德三年(1638)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,改置理藩院,遂废。官署名。清初置,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长宁宫都部署司官员,协助都部署处理日常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四人,从七品,小内使十五人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