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所
地方长官的官署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史者,使者行部还,诣治所。”注:“治所,刺史所止理事处。”
地方长官的官署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史者,使者行部还,诣治所。”注:“治所,刺史所止理事处。”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官名。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。南齐时王孙虔曾为征北府板行参军,见《南齐书·王孙虔传》。北魏亦置州军府行参军(惟正三品以下将军府不置)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齐沿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其品秩略低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其职掌为管理柴薪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吏名。南宋置,隶临安府开拆司,主管开拆司事,其下有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
官名。即左武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左武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,地位在院使之上。
官名,泛指若卢令丞等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已丑,复置若卢狱官。”注:“《汉旧仪》曰,主鞫将相大臣也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中盾署长官,九品,员一人。参见“太子中盾署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副长官。额定十五人,每旗各五人,从四品。职同“包衣骁骑参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