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,供应宫廷,隶宣徽院。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设总管府,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、安丰庐州、镇巢等处、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八屯田打捕提举司及连海高邮、沂州两处湖泊提举司,俱从五品,各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职;抽分场抽领所十处;手号军人(新附军)打捕千户所一,秩从四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,供应宫廷,隶宣徽院。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设总管府,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、安丰庐州、镇巢等处、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八屯田打捕提举司及连海高邮、沂州两处湖泊提举司,俱从五品,各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职;抽分场抽领所十处;手号军人(新附军)打捕千户所一,秩从四品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顺帝至正十八年(1353),立于京城四隅,以备防御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名。知事之副贰。唐德宗贞元十二年(796)始号,授苏弁度支郎中、副知度支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县的属官,掌司法。
官名。北宋置,蔡河拨发一人,以朝臣或三班使臣充任; 江南、两浙、荆湖拨发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掌拨发纲运。
官名。同“太师”。《尚书·商书·微子》:“微子若曰: ‘父师、少师、殷其弗或乱正四方。’”参见“太师”。即太师。《尚书微子》:“微子若曰:父师少师。”传:“父师:太师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中尚监的佐官。见“中尚监”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兴圣宫马群饲养蕃息等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于诸州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唐代改为司田参军事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