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全国土地面积测绘清丈,审定地图、地志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有此将军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,金朝置,从六品,掌侍奉朝仪,率捧案、擎执、奉辇各给其事。其后元朝也置侍仪司,其所掌略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,参看“侍仪司”条。官名。金置,属宣徽院。初名擎执局,大定元年(公元1161年)改为侍仪
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。(1)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,由村长、副村长和闾长组成。采取合议制。其职权为:一、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
授官制度。文武见任官吏未经考察直接得授散阶,为本品最低一阶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置,初隶光禄司,后改司为寺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孳生所。成祖即位复旧。置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,未入流,后革副使。掌养牲,以供祭享、膳馐之用。
官名,东汉置,为郡县尉曹副长官,掌佐尉曹掾转运卒徒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皇帝巡幸则于行宫置,下设副使、判官,职掌与三司同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奕蠡王之下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理王宫犬政。又有“宫”与“外”之区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