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爪之吏
牙爪之吏,也写作“爪牙之吏”,义即“得力之吏”犹言“手足之吏”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义纵传》:“朱强、杜衍、杜周为纵牙爪之吏。”
牙爪之吏,也写作“爪牙之吏”,义即“得力之吏”犹言“手足之吏”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义纵传》:“朱强、杜衍、杜周为纵牙爪之吏。”
宋朝法令文书名。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。如《太平兴国编敕》、《咸平编敕》、《天圣编敕》。其中,除诏敕正文外,常附有看详、申明、指挥、赦书、德音等。与律并行,且有优先适用效力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盖主管锐(矛)类兵器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(保者)曰: “锐司徒免乎?杨伯峻注: “锐是古代矛类兵器,”“‘锐司徒’或是主管此种兵器之官。”武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见《左传·成公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秩从四品,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事。置都指挥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十六年,升正三品,增达鲁花赤一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年,复为从四品。二十五年,归于中书省礼部。成宗元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党置一人,掌本党事务,非经申牒许可,不得辄离本部,正一命。
即“东北路都统军使司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良人”。一说即“乡大夫。”春秋时齐国置。乡级军政官长。《国语,齐语》: “管子于是制国”,“十连为乡,故二千人为旅,乡良人帅之”。韦昭注: “良人、乡大夫也。”官名。据《国语·齐语》记载,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四日公布《国务院统计局官制》,设置统计局。掌理各种统计,刊行统计报告,交换各国统计表,筹划各官署统计会议等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下设参事四人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斋帅置,太子典设局长官,置四员,从六品下,掌东宫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、铺设。辽朝左春坊典设局置。官名。唐与辽置,见“典设局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置于贵州省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