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·后主记》:“(武平) 五年 (574) 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
官名。秦汉有太仓令及丞,北齐始置太仓署,亦以令丞为正副主官,属司农寺。隋沿置,置令二人,属官有米廪四人,谷仓督四人,盐仓督二人。唐制,太仓署令三人,掌谷物廪藏,丞二人,属官有府、史,监事。
宋朝左、右司谏别称。
官名。北齐、隋与唐初置,属司农寺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妃嫔号。唐初始置,与贵妃、淑妃、德妃合称夫人,位第四,正一品。掌佐皇后论妇礼,于内无所不统。宋朝位在皇后之下,为正一品夫人。金朝为五妃之末,正一品。女官名。唐置,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官》:“唐因隋制,
官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见“监使”。官名。宋代与府、州、军同一级的政区有监,其长官为监使。以京朝官出知其事者称为名监事,简称知监,其职掌与属官略同于知州,参见“知州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,分部、司、处三级。部副官四人,俱以正参领(正三品)以次军官充任,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承政、军制、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、军牧二司各设一人,以
即“审计司”。官署名。1、宋太宗淳化三年置,掌审查有关案牍,稽核出纳给受名数等。见《文献通考职官十四·审计院》。2、民国初年置,直属大总统,依《审计法》审核监督政府所属各机关的会计。国民政府因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