状
①选举制度用语。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正及其属官对每个士族人士才、德的简要评语,并据此及家世来评定其在士族内部的品级。状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中正的关系。《晋书·孙楚传》: “初,楚与同郡王济友善,济为本州大中正,访问铨邑人品状,至楚,济曰: ‘此人非卿所能目,吾自为之。’乃状楚曰: ‘天才英博,亮拔不群。’”②公文用语。唐朝尚书省、门下省公文之一种,凡上行文书,其制有六,近臣呈文为状。
①选举制度用语。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正及其属官对每个士族人士才、德的简要评语,并据此及家世来评定其在士族内部的品级。状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中正的关系。《晋书·孙楚传》: “初,楚与同郡王济友善,济为本州大中正,访问铨邑人品状,至楚,济曰: ‘此人非卿所能目,吾自为之。’乃状楚曰: ‘天才英博,亮拔不群。’”②公文用语。唐朝尚书省、门下省公文之一种,凡上行文书,其制有六,近臣呈文为状。
官名,秦始置,汉因之,自侍中、尚书、博士、郎皆有之。古者重武官,有主射以督课,以善射者掌事。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仆射之号。成帝建始元年初置尚书五人,以一人为仆射,主封门,掌授廪假钱谷。后汉尚书仆射一
官名。南朝梁初期置,掌守卫皇帝陵园。隶太常卿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名“陵令”。
官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首席大臣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)设。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特简。率大臣、章京处理外交事务,大事上之,小事则行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废。
官名。宋代枢密院设此官,全称为“同签书枢密院事”,为枢密院主官之一,位在使、知院事、同知院事、副使、签书院事之下,为该院副贰之官,时设时罢,元丰新官制后改为“权领枢密院”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枢密院》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率更寺置中盾署,有令及丞,掌周卫禁防,漏刻钟鼓。
官署名。清沿明制,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,刑部定为直隶、奉天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十七清吏司(户部无直隶、奉天、安徽三司),另有一个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明智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管理县地方的收入、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以来逐渐成立,但并不普遍,局内一般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董事二人,会计、书记各一人。惟民国七、八年(公元191
官名。明、清殿阁大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简翰林院官为之,备顾问应对,秩正五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,简入内阁参予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德(1426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