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司台官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官名合称。① 前凉张骏置。《晋书·张骏传》云张骏“赦其境内,置左、右、前、后四率官”。② 即“东宫四率”。
见“行宫留守”。
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诏除,而非正式加官。参看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。宋也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管市场贸易和治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三嗣主传》:“(孙)皓爱妾或使人至市劫夺百姓财物,司市中郎将陈声,素皓幸臣也,特皓宠遇,绳之以法。”官名。三国吴置,主市场交易。凤皇二年(公元273
官名。西汉初置为军事统帅,作战时领车骑士,故名。事讫即罢。武帝后常设,地位仅次于大将军、骠骑将军,在卫将军上,常典京城、皇宫禁卫军队,出征时常总领诸将军。文官辅政者亦或加此衔,领尚书政务,成为中朝重要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①官署名。见“外兵省”、“外兵曹”。②“外兵参军”简称。《梁书·南平元襄王伟传》:“府迁骠骑,转外兵。”官名。魏置五兵尚书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五曹,每曹置郎,即外兵郎,或称外兵曹郎。晋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五代与宋设置,属贤良忠直类,本为汉代察举科目之一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 姜公辅等四人及第;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韦执谊等十四人及第; 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
官名。元置,为宁徽寺的主官,见“宁徽寺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,掌右府库中所藏器物,下设右府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