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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政司
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,掌盐政等事。参看“盐务署”条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为盐政司。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等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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