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医副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详“法部监医副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详“法部监医副”。
官阶的最高一阶,自三国魏晋以后,官阶分为九品,最高的一阶为一品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:“三师、王、二大(指大司马和大将军)、三公为第一品。”
周朝称宗室大臣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故《诗》云: ‘惠于宗公,神罔时恫。,”韦昭注: “宗公,大臣也。”
①领兵将帅。东汉末始置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 “绍乃分 (沮) 授所统为三都督,使授及郭图、淳于琼各典一军。”北魏置大都督,左、右都督。西魏亦置。②军中统兵或管理杂务的低级军官。西魏、北周府兵中置,位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掌一县行政事务。县知事为独任制,署内行政人员均称佐治员,又称掾属。署内分科办事,依照民国二年(公月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因事务的繁简
宋铨选之制,凡选人初次获得保举状,称为破白。
1、宰相官署。唐权德舆《权载之集七·奉和史馆张阁老……有咏》:“丹地晨趋并,黄扉夕拜联。”宋楼钥《次周公益韵》:“顷尝假手向中川,公在黄扉已数年。”2、门下省。唐代宋之问《同姚给事寓直省中见赠》:“宠
官名。金代三司设此官。泰和八年,省户部官员置三司,三司指盐铁(兼劝农)、度支、户部。同签三司事为三司主官之一,正五品,品位在使、副使、签三司事之下,与其共掌劝农、盐铁、度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三司》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秘书厅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一人,简任。正四品。掌承本院总裁、副总裁之命,监督本厅一切事宜。
西周春秋时士的主要入仕途径。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命乡论秀士,升之司徒,曰选士。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,曰俊士。升于司徒者,不征(征指徭役之征)于乡;升于学者,不征于司徒,曰造士。……大乐正论造士之秀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附索泮传》: “(索菱) 仕张天锡为执法中郎。”职掌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