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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司
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各州官吏之责,故亦有此称。明朝为提刑按察司。清朝为司、道之统称。因藩司、道台有监督府县之责,故称。


指监察地方官的官。见《后汉书·苏章传附不韦传》:“时魏郡李暠为美阳令,与中常侍具瑗交通,贪暴为民患,前后监司畏其势援,莫敢糺问。”宋置转运使监察各路,通称监司。明代按察使及按察分司,以按察为职,也称监司。清朝司道以监督府县为其责,通称监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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