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守所所官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。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,正八品,奏补;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,从八品,咨补;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。又,地方审判厅看守所不设所长,即以所官管理,各设一人,正九品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。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,正八品,奏补;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,从八品,咨补;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。又,地方审判厅看守所不设所长,即以所官管理,各设一人,正九品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,置官依旧。十八年革。
满语官名。又作“札兰章京”、“扎兰章京”。原称“甲喇额真”,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甲喇章京”。清顺治八年(1651),定汉名为“参领”。秩正三品。军官名。清置,又名参将、参领,管领一千五百人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卜筮计时日之官。《大戴礼记·千乘》:“日、历、巫、祝,执伎以守官,俟命而作,祈王年、祷民命及畜谷、蜚征,庶虞草。”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。所设机构,亦有额定人数。
即“噶布什贤章京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天朝典官,管理各行贸易,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,协助局长管各局事。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职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七二八片: “族马令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