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督练公所

督练公所
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军政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设。掌理该省新旧各军及筹备粮饷、编练队伍等事宜。置督办一人,由该省原管之将军、都统、督抚兼充,总管所务; 军事参议官一人,承督办之命综理所务。下设筹备科、粮饷科、军械局、测地分局,置一、二等副官分掌各务。
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年(公元1904年)设于各省,隶属于练兵处。长官有督办一人,由总督、巡抚、将军或都统兼之。所内分兵备、参谋、教练三处,设总办、帮办、提调诸官。宣统三年 (公元1911年) 仿陆军新制改设科、局,所内在督办之下设军事参议官一人,掌总领科局; 一等副官一人,二等副官二人, 分掌文移众务;一、二、三等书记官五人, 司书生十六人。筹备、粮饷二科设科长各一人,分掌编练新军,裁汰旧营,会计出纳,服装物品。军械局设局长一人,掌新旧军枪炮弹药。有一等科员五人,二等科员十一人,三等科员十二人。测地分局,设官不详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新班遇缺先

   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同治八年(1869)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,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,即用今称。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。其选途最为优异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光绪中停而复设,直至

  • 兵备札萨克

    见“札萨克”。

  • 功勋制度

    太平天国勋阶制度。定鼎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,特定功过条例: 凡起自金田(今广西桂平县北)与祝天王万寿者称“功勋加一等”; 凡自金田起义后投军从征至永安(今广西蒙山)者,称“功勋”: 凡在扬州攻三汊河者

  • 前军兵马使

    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,出征则置,兵罢即省,置一人,位行军参谋下。

  • 国师

    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 (后9) 置,位上公,与太傅、太师、国将同为四辅。刘歆曾任此职。东汉初。彭宠自立为燕王,亦置。西夏、元朝为佛教僧侣官衔。西夏国师曾主持译经。元多授吐蕃高僧。其位低于帝师,高于司空

  • 众议院内务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九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九人。掌审查内务事项。

  • 宁戎校尉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领兵,驻枹罕(今甘肃临夏东北)。张瓘任此职时兼河州刺史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
  • 王府长兼行参军

    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长兼行参军,陈沿置。北魏诸王府、北齐皇子王府及隋诸王府亦均置此职。

  • 金牌

    即金符。见“牌符”。

  • 国防部预备干部局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、教育与分配事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