砲(炮)兵科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,炮兵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核办各处军械、军火、机器局厂、兵工厂之建设、生产,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,炮兵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核办各处军械、军火、机器局厂、兵工厂之建设、生产,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于詹事府置。一人,从八品。与左、右司直郎及左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官名。西晋初置,掌东宫军队。晋武帝泰始五年(269) 分为左右,各领一军。参见“太子左卫率”。东宫武官名。晋初置,后分为左右二卫率。见“太子五卫率”。
官名。宋初有都部署为一方军事统帅,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称都总管。常以诸路帅臣、知州兼任。神宗行将兵法后,地位渐轻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为要郡帅府长官,以文臣充任,并带安抚使衔。绍兴二年(11
官名,殷朝置。武官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四一四○片: “辛卯卜, 即贞, 多生射。”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四人,正八品,奏补。佐所长管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公墓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 “郑简公率。将为葬除”,“司墓之室有当道者”。杜预注:“司墓之室,郑之掌公墓大夫徒属之家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,即掌公墓之大夫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
西周、春秋战国时使节交往相互应对的言辞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 “我于辞命,则不能也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属象胥,谕言语,协辞命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掌执千牛刀,宿卫侍从。北齐时属领左右府,六品。隋朝属左、右领左右府,员各十二人,正六品。东宫亦置,属左、右内率,员八人,正七品。隋炀帝时改左、右领左右府为左、右备身府,此亦改称“千牛左右
见“副司弓”。